洪丹兄:你好
我看了你在网易上发表的关于送水的时评,颇有感触。从你这篇文章的第一段我们看到了,这个活动本身是“我给交警送瓶水”的爱心公益活动,最终目的只是想表达对所有劳动者的问候,随着活动的发展,对象有所扩大了。无可厚非的,构建和谐社会为大热天节假日还在上班加班的送口水喝理所当然。
我以为,引起口诛笔伐的源头,是对当事人善恶不分的愤慨;一如当年的抗战战场上,谁去给鬼子送口水试试;
城管之所以成为了恶人,一是其所谓的工作本身就自决于民众,民众的生存权必然的高于所谓的市容市貌之形象,更何况穿街走巷的小买卖古来就有,现今世界也皆有之;出现在小说和历史中的欺凌小商贩的情景又活生生的、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发生在了当今社会,作为有着正常是非观的人,我们能不义愤填膺吗?二是其蛮横粗野的工作作风自该组织纠集以来就不决于耳。人们谈城管而色变、谈城管而愤怒。以致于看到一个城管被打后,全国很多人在网上留言时都流露出畸变的欣喜,难道你察觉不出这样欣喜背后的酸楚和无奈吗?
洪丹兄:请恕我直言,你很善于诡辩:“很多在当天接受赠水的工作人员都表现得很感动,甚至眼含泪花。”且不说这眼里含着泪花的人是不是那些城管们,就算是他们城管,这些许的眼泪又怎么能洗净他们身上所负的罪孽?如此的一刻温又怎么能够温暖的了那些被鞭挞躯体,如此的一刻情又怎么能够感动的了那些被蹂躏心灵。有多少次是需要他们用温暖来温暖别人的时候,他们做了什么?又有多少次是需要他们用感动来感动别人的时候,他们又做了什么?如果说他们之中真的有人流泪了,那也是愧疚的、忏悔的、负罪的、可耻的眼泪,依然是不可饶恕的。在法庭上常常有嚎啕大哭者,泣不成声声声悔;依君之见,理当庭释之?这样的理性我是做不到的。
洪丹兄:我以为你把隐匿这个词放在这里用之不妥,我们常见的无记名投票应该也是你所说的隐匿吧?恰恰就是你以为最大弊端的方法正是更好的维护了个人没有负担的坦述自己的观点。网络常有恶搞出现,但那决不是正义的主流。正是有无数网民自觉的,自愿的,不计报酬的,不知疲倦的揭示讨伐那些“作奸犯科者”,才使得他们无处遁形而最终被绳之以法者,不胜枚举。君知否?
洪丹兄:我觉得你是一个诡辩的人,但在这里,我觉得有必要和你探讨一下什么是道德,道:道理道义,乃方法手段,行为也。德:品格,在心为德,施之为行。这样来看,给城管送水纵然不是失德,亦可称之为无道。道德决不是一群人的生活方式而已,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从而具有社会的普遍性,放眼四海,人类社会的道德标准是统一的。你诡辩归你诡辩,可拉罗什福科并没有说不附和我意见的人就是没有道德的人。给谁送水是个人的自由,但给城管送水这一做法是否符合社会意识形态就不是一个人或是一个集群的意愿可以决定的,兄以为然否?
女孩子是个弱者,最近好像又失恋了,单就其这一些遭遇来说是很惹人同情的,但也仅仅是一些同情而已,因为有些事情是可以做的,有些事情是决然不可以去做。能够激起这么大民愤的事情一旦做了,你就得承受并付出代价。每个人应当在自由的范围内自由,不是想怎么做就可以怎么做的;即使是一个官致首相的外国人,也得自律一些,不是哪里都可以去的,也不是什么都可以做的。道在民间。
洪丹兄:我觉得诡辩的人总是在诡辩,甚至不惜诬白为黑;不知君以为如何?
跳出这一事件,让我们看的更远一些,我们首先是应当检讨我们的政策制度,是如何去改造城管这支队伍,进而去检讨我们其他的政策,使我们整个社会更和谐更安定。
洪丹兄:我猜想你应该知道的,事实上那些暴力的、非理性的、野蛮的、令人不寒而栗、令人发指的、肮脏的丑行劣迹,正是通过网络才得以昭示天下,人们在关注的同时也无不为那些“作奸犯科者”的倒台而拍手称快。现在他们知道了,网络的力量;他们也终于知道了,网民的力量。于是,他们怕了,隐匿的乌合之众叫他们真的怕了,使得他们不得不警惕,他们意欲何为呢?是夹紧尾巴还是痛改前非呢?这都不是警惕可以解释的了的吧,他们又在警惕什么呢?又会做出什么呢?洪丹兄:我们一起拭目以待吧。